1、简单说就是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等。
2、《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3、(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5、(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6、(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7、(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