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什么时间废止】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旧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逐步被新的法律法规所替代。其中,“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作为曾经指导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其废止时间成为许多关注拆迁政策的人士关心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什么时间废止”这一问题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信息。
一、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是原建设部于2003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旨在统一全国范围内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程序,保障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然而,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程逐渐失去了实际操作依据。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在《条例》出台后已不再适用,并在2011年后逐步被废止。尽管官方未明确发布“废止通知”,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该规程已被新法规取代,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可以认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自2011年起已实质废止,目前不再适用于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
二、相关情况对比表
| 项目 | 内容 |
| 文件名称 |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
| 发布单位 |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 发布时间 | 2003年 |
| 实施时间 | 2003年 |
| 废止时间 | 2011年起(实质废止) |
| 废止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1日实施) |
| 现行依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 |
| 当前状态 | 已被新法规取代,不再适用 |
三、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自2011年起已不再适用,其内容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所替代。对于涉及房屋拆迁的当事人而言,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